全国统一热线

发布时间:2020-07-27 00:00:00
1
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

了解详细
1
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

了解详细
资讯分类
当前位置:
首页
/
/
/
重婚与“有配偶与他人同居”的区别

重婚与“有配偶与他人同居”的区别

  • 分类:法律常识
  • 作者: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1-25
  • 访问量:0

【概要描述】

重婚与“有配偶与他人同居”的区别

【概要描述】

  • 分类:法律常识
  • 作者: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1-25
  • 访问量:0
详情

 问:

重婚是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,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,事实上的重婚与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?

解析:

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,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,是法律的重婚;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为事实上的重婚。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:“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”司法实践普遍认为,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都会对合法的婚姻关系造成严重损害,都是重婚罪处罚的范围。可见,构成重婚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不少人采取了规避法律的方式,在与他人婚外同居时,既不去登记结婚,也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。针对这种情况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特别规定:“......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。

事实上的重婚和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: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则不属于《刑法》予以处罚的范围,而属于(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禁止的行为。当然,重婚的含义与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有交叉重合之处,事实上的重婚也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但这种同居是有名分的,即以夫妻名义相称,而不是以所谓的秘书、亲戚、朋友相称。

答案:

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(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他的解释(一)》第二条规定得很明确:“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、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‘与他人同居’的情形,具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”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,其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,同时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。

扫二维码用手机看

热门资讯

联系电话:

律所地址:

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G212(酒都大道)

联系电话:

座机:0851-27591111(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8:30-5:30正常接听,)
手机:
17785725445(全天24小时接听)

公司地址:贵州省仁怀市酒都大道香榭公园里3幢1层3至6号

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

Guizhou Juxian law firm

地址版权

发布时间:2019-05-10 00:00:00

© 2021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页面版权所有 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贵阳

地址版权手机

发布时间:2019-05-10 00:00:00

© 2021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

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贵阳